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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海南省委建议将海南作为新能源车推广试验区

来源:新华网海南频道 责任编辑:江涛 2019-01-29 12:01:00

海南省政协七届二次会议于1月26日至1月30日举行。致公党海南省委员会向大会提交了建议,题为《建议将海南作为推广应用试验区 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建议提出,可以在海南进行新能源汽车共享试验,构建新能源汽车共享服务网络,建设自驾游汽车入岛切换系统,鼓励企业探索发展电动汽车电池租赁业务等。此外,建议海南省通过立法方式解决智能网联汽车高速公路测试受限问题,鼓励国内外新能源汽车企业在海南测试。

建议内容摘要如下:

当前,海南的生态环境质量全国领先,但面临的压力不小,特别是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不容乐观。目前海南汽车保有量约为113万辆,每年出入岛汽车约300万辆次,汽车尾气成为大气主要污染源之一,2017年占PM2.5污染源的35.1%。

建议将海南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作为落实国家战略、建设国家级生态文明试验区的一大标志性、先导性项目,争取到2030年实现全岛新能源汽车全覆盖,并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将海南作为推广应用试验区。

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制度试验。支持海南运用特区立法权,大胆改、大胆试、大胆闯,率先建立健全新能源汽车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探索出台充电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管理办法、新能源汽车优先通行规则等。

二是政策试验。完善财税政策,鼓励城市公交、旅游用车、出租车、共享汽车率先实现新能源全覆盖;完善产业政策,鼓励国内外新能源汽车企业在海南测试、发布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探索减免或降低进口环节税,使海南成为全国新能源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最便利、最快捷的地方,以及新能源汽车进出口政策调节的试验田。

三是共享试验。以港口、交通枢纽、高速公路和旅游景区、驿站为重点,构建新能源汽车共享服务网络;建设自驾游汽车入岛切换系统和新能源汽车货运配送平台,逐步实现入岛燃油车全切换成新能源汽车;鼓励企业探索发展电动汽车电池租赁业务,降低电动汽车消费者购车成本。

四是技术试验。加强热带地区电动汽车电池和充电设施安全技术研究,降低相关火灾发生的风险;支持海南建设博鳌东屿岛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区,倒逼包括电动汽车在内的新能源汽车技术迭代更新。但是,当前海南建设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试验区还面临一些现实问题,需要有关部门研究解决。

首先是关于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问题。根据“财建〔2016〕7号”文件精神,海南省需推广与北京、上海等省市同等数量的新能源汽车,才能获得中央财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但海南受人口规模和经济总量限制,当前很难达到这个推广量。建议协调部委研究海南不受推广规模限制的特殊补贴政策。

其次是关于购买新能源汽车财政支持问题。中央财政对新能源汽车购车补贴将在2020年底退出,但海南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仍处于起步阶段。建议协调部委支持海南作为国家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税金融政策创新试点区域,在新能源汽车金融服务创新、绿色出行积分奖励政策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有效降低新能源汽车购车用车成本。

再有是关于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示范问题。目前,我国智能网联汽车还无法在高速公路上开展测试工作,而海南岛是独立的地理单元,环岛高速公路没有收费站,具备建设我国首个全域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区的独特优势。建议协调部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支持海南省通过立法方式解决智能网联汽车高速公路测试受限问题,鼓励国内外新能源汽车企业在海南测试。

最后是关于动力电池产业化示范问题。目前,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开始进入大规模回收期,但我国标准体系不完善且进度缓慢,动力电池回收和梯次利用产业化程度还不高。建议协调部委将海南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试点省份,支持海南先行先试,率先建立健全动力电池标准体系,加快动力电池回收和再利用体系建设,同时探索动力电池关键资源的全球布局问题。(来源:新华网海南频道 作者:纪惊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