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宣言报》2018年11月13日报道,迪拜副酋长、阿联酋财长、联邦税务局主席哈姆丹·本·拉希德·马克图姆发布了关于退还游客增值税的决议,明确了退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时间、游客退还增值税资格审查程序及退还金额上限等具体细节。根据该决议,阿联酋将于11月18日起开始在阿布扎比、迪拜、沙迦机场为出境游客提供退还增值税服务。于12月16日起在其他机场或者海陆口岸提供退税服务。
另外决议还规定了退还增值税的五个审查步骤:一是由联邦税务局和制度运营商确认顾客身份是否为外国游客;二是该名顾客是否是在阿联酋境内购买了该商品;三是申请退税时需要提供购买商品发票;四是要在购买商品后的90天内申请退税;五是进行顾客信息及商品明细注册,发布退税文件。
另外联邦税务局还规定每日每名游客退税上限金额为10000迪拉姆,并向国外游客征收增值税15%的管理费。申请退税的最低起点为250迪拉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