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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精准扶贫之九:鄂尔多斯,打赢脱贫攻坚战

责任编辑:周懿 2017-09-10 10:16:01

鄂尔多斯农村

(本文来自鄂尔多斯宣传部,素材仅供参考)

2016年,我市制定并实施了“六个一批”精准扶贫措施,率先在全区用一年时间实现了全市国家标准下5220户13047人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杭锦旗具备摘掉自治区贫困旗帽子条件,21个自治区贫困嘎查村全部退出,完成市低保标准线下13593户33918人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增长20%以上的目标任务,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完成了脱贫攻坚任务。2017年,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坚持思想不松、政策不撤、投入不变、力度不减的原则,继续实施“六个一批”扶持举措,持续巩固脱贫成效,着力构建产业扶贫、行业扶持、社会帮扶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较高质量小康社会凝聚了强大合力。

一、精准识别贫困人口,规范建档立卡工作

一是统一识别标准,认真摸清底数。按照脱贫攻坚“四个清”工作要求,我市把精准识别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前提和基础,统一贫困人口识别标准,认真摸清贫困底数。以国家确定的农牧民2015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968元为贫困线,综合考虑“两不愁、三保障”等情况,严格“两公示一公告”的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程序,精准识别贫困人口,有效避免了识别不准和基层矛盾的发生。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扶贫经验,多次组织开展了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和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对贫困人口情况反复进行核查,精准识别出国家标准下贫困人口5220户13047人,其中少数民族2140人,占贫困人口的16.4%。为了进一步扩大扶持面,在精准识别国家标准下贫困人口的同时,把低于市农村牧区低保标准4968元(鄂尔多斯市2015年底的农牧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低收入人口也纳入识别范围,共识别出的市农村牧区低保标准线下低收入人口13593户33918人,其中少数民族6566人,占低收入人口的19.4%。2011年,自治区确定杭锦旗为自治区级贫困旗县,杭锦旗共有国家标准下贫困人口3042人、市低保线下低收入人口5931人。认定21个自治区级贫困嘎查村,其中杭锦旗17个,乌审旗、鄂前旗各2个,贫困嘎查村共有国家标准下贫困人口723人、市低保线下低收入人口1271人,分别占国家标准下贫困人口的5.5%、市低保线下低收入人口的3.7%。贫困旗、贫困嘎查村、贫困人口以及市级低收入口做到了识别准确、不错不漏,为精准施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17年在年初和年中分两次组织旗区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及时退出,坚决防止数字脱贫、被脱贫、假脱贫。在年初组织开展市旗两级帮扶部门“大走访”活动,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点对点了解帮扶嘎查村和贫困户情况,为贫困户出谋划策,完善帮扶计划和脱贫计划,统筹安排好春耕备耕和生产生活。在开展“回头看”和“大走访”活动的基础上,2017年全市共确定扶贫对象13994户35038人,其中扶持新识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78户680人,继续巩固扶持已退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220户13047人,扶持市低保标准下低收入人口8496户21311人。

二是完善基础信息,规范建档立卡。按照自治区“453”村级挂图作战要求,进一步完善了脱贫攻坚挂图作战工作,统一印制了《“三本账”手册》,国家标准下5220户贫困户一户一册,嘎查村级“453”挂图全部按照要求完成。建立并完成国家标准下和市低保线下“两本台账”,在国务院扶贫办监制的《扶贫手册》基础上,全市统一设计了扶贫手册,细化了收支测算、帮扶情况等内容,统一印发国家级贫困户《扶贫手册》14000册,其中蒙语版1000册;市级低收入户《扶贫手册》39000册,其中蒙语版2500册。做到了一户一本信息台帐、一户一个脱贫计划、一户一套帮扶措施,为精准施策、精准脱贫奠定了基础。市扶办开发了鄂尔多斯市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通过手机APP,让帮扶单位、驻村干部、帮扶责任人适时通过手机上网更新贫困户帮扶情况,实现了精准扶贫数据动态化管理,杭锦旗也开发了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总体上,全市建档立卡工作实现了户有簿、嘎查村有册、苏木乡镇有台账和市、旗区有电子档案。

二、落实“六个一批”措施,强化脱贫攻坚成效

一是产业扶持和就业脱贫一批。2016年至今全市产业扶持落实资金22866万元,对国家标准下贫困人口产业扶持实现了全覆盖。“三到村三到户”项目共落实专项资金1880万元,每个项目嘎查村落实50万元,重点实施了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养殖业项目、贫困户危房改造项目和村级互助资金项目等四类项目。金融扶贫富民工程风险补偿资金、贴息资金全部拨付到各旗区,各旗区累计投放贷款8.6亿元,其中“强农贷”发放1亿元、“富农贷”发放7.6亿元;共扶持农牧户17823户,其中贫困户7186户,扶持龙头企业、农牧业专业合作社92家。同时,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完成了2014-2015年度到期贷款贴息,安排贴息的贷款总额15071.3万元,涉及农牧户2348户、小微企业和农牧业合作社36家,共贴息759.35万元。扶贫培训工程。对农村牧区劳动力开展农牧业实用技术培训,对有外出就业意愿的实施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确保贫困户至少有1人掌握1门致富技能。重点开展了月嫂、烹饪以及农牧业实用技术等培训,培训贫困人口17863人次;开展扶贫干部、致富带头人培训3943人次;加大贫困人口就业安置力度,与市委组织部、人社局召开“鄂尔多斯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洽谈会暨精准扶贫专场招聘会”,120名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与企业达成就业意向;优先为贫困人口提供公益岗位,2016年至今,转移就业和安置贫困人口、贫困大学生966人。着力构建利益联结机制,探索形成了以财政扶贫资金、金融扶贫贷款、贫困户自筹入股合作社、龙头企业的“股份制带动模式”、以财政扶贫资金扶持嘎查村集体经济,再带动贫困户发展的“嘎查村经济带动模式”、以贫困地区优质绿色农畜产品、农牧业景观及人文景观等为依托的“旅游扶贫带动模式、以合作社带动贫困户生产发展,电子商务培育品牌和开拓市场,帮助贫困户拓宽增收渠道的“电商平台带动模式”。

二是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脆弱,全市8.7万平方公里面积中96%是沙漠、丘陵和沟壑,自然条件恶劣是全市贫困人口致贫的重要原因。2016年开始,我市坚持将挪穷窝、换穷业、拔穷根并举,下大力气,将“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贫困人口搬迁到靠路、靠电、靠水、靠城生产生活条件相对较好的地方。易地扶贫搬迁是鄂尔多斯市脱贫攻坚的重中之重,自治区下达我市四年的易地搬迁任务2016年已经全部完成,共实施易地搬迁3920户9943人,覆盖8个旗区,占贫困人口总数的76%;同步搬迁人口2075户4970人,覆盖6个旗区(准格尔旗和鄂托克前旗没有同步搬迁人口);易地搬迁户补助资金人均6万元,其中建房补助资金2万元、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4万元;2016年自治区下达我市3000人的易地搬迁任务,中央和自治区配套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剩余6943人的搬迁资金全部由市本级财政筹措垫付资金,共筹措下达资金41658万元。截至今年7月底,2016年实施的3920户9943人易地扶贫搬迁任务,79个集中安置点和分散安置自建房工程全部完工并具备入住条件,已搬迁入住的户子占90%(达旗83%、准80%、鄂前旗60%,其它旗区均100%),较2016年底提高14个百分点,搬迁户产业就业扶持和社保兜底全部覆盖。剩余未搬迁入住的户子,住房钥匙已全部领取,按照自治区的要求,搬迁户领取了住房钥匙即认定为已搬迁入住。2017年我市新增易地扶贫搬迁户73户183人,其中集中安置4户,分散安置69户。目前集中安置房屋全部开工,并全部封顶;分散安置的69户,有55户自建房屋、14户进城购房,目前自建房屋全部开工建设。2017年新增的易地扶贫搬迁户计划于11月底前全部搬迁完成。

三是生态补偿脱贫一批。进一步提高贫困人口在重点生态工程中的参与度和受益水平,实施退耕还林工程7.9万亩,惠及贫困户170户。聘用贫困人口护林员和草牧场管护员141名。完善公益林及生态保护奖补政策,足额兑付奖补资金。积极帮助贫困户发展经济林种植,免费提供经济林苗木15.9万株,种植经济林3360亩,惠及贫困户807户。加大贫困地区生态治理项目实施力度,大力发展林沙产业,全市参与治沙造林、发展林沙产业的企业数量达到了80多家,有效带动了10万农牧民增收。这些企业在防沙治沙、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2016年8月31日,全国荒漠化地区扶贫工作座谈会在鄂尔多斯市库布其沙漠举行,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参加了座谈会;9月27日,首届中国扶贫论坛上,东达蒙古王集团获得了中国扶贫企业“贡献奖”;10月16日,在全国脱贫攻坚奖表彰大会上,亿利资源集团董事长王文彪获得了全国脱贫攻坚“奉献奖”。

四是医疗保障脱贫一批。市卫计委和市扶贫办联合印发了《关于2016年全市精准扶贫实施新农合优惠报销政策的通知》(鄂卫计发〔2016〕151号)文件,对贫困人口实行医疗费用报销“双提、双降、两不”倾斜政策,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和大病商业报销比例各提高10个百分点;慢性病在市内医疗机构就诊的,不设起付线,在市外就诊的,起付线降低50%,且不分病种;大病商业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不设封顶线。进一步加强农村牧区医疗服务建设,全市累计建成嘎查村标准化卫生室654处、配备流动服务车80台,为苏木乡镇卫生院配备标准化设备410套。市委、政府统一为国贫户和重点人群配发“扶贫健康小药箱”13970个。各旗区专门设立了医疗救助基金,落实医疗扶贫专项资金1109万元,救助贫困人口1934人,其中国家标准下贫困人口710人,有效地解决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2017年,我市继续落实贫困人口医疗报销“双提双降”优惠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费进行全额补贴;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免费体检,共体检3770人,查出患病人数2462人;启动实施“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对全市所有贫困户进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建家庭医生和乡村医生团队821个,贫困人口全部建立健康档案,签约率84.6%;正在制定贫困人口大病商业补充保险实施方案,防止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

五是教育资助脱贫一批。市教育局印发了《鄂尔多斯市精准扶贫教育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教发〔2016〕31号)文件,加强幼儿园、中小学校建设;推行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和贫困大学生精准帮扶。完善各学龄段学生精准资助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及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对新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落实自治区资助政策;对考入本科的新生一次性补助4万元;对考入专科的一次性补助3万元。全面推行汉语授课12年基本免费教育政策、蒙语授课15年全免费教育政策。加强低保家庭以外贫困学生的资助,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学年资助5000元,本科生资助4000元,专科生资助3000元;对低保家庭以外的在校蒙古族学生,国家重点院校本科生每人每学年资助7000元,普通本科生资助5000元,专科生资助3000元。建立健全各学龄段贫困学生资助制度,实现了学生资助全覆盖。在实行市级政策的基础上,各旗区投入教育扶贫专项资金1100万元,救助贫困学生5962人,其中救助贫困大学生1319人。改善贫困地区办学条件,2017年改扩建学校46所。全面落实各学段贫困学生资助政策,从学前到高等教育资助政策实现全覆盖,已下达中央、自治区、市本级各类教育免补、资助资金3.3亿元,惠及师生26.2万多人。雨露计划覆盖贫困学生333人,目前50万元资助资金正在下拨。

六是社保兜底脱贫一批。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引导贫困人口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逐步提高养老保障标准和水平,新建幸福养老院35处,入住贫困人口145人。市民政局、财政局和扶贫办联合印发了《鄂尔多斯市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政策斜街实施方案》(鄂民发〔2016〕123号),推进农村牧区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将年龄偏大、无法通过产业扶持脱贫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2016年以来,累计新纳入农村牧区低保范围5218人,其中国家标准下贫困人口2047人。全市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实现了社会救助政策兜底脱贫。适当提高低保标准,2017年全市低保标准达到5268元,比2016年提高6%,低保贫困人口平均每人每年领取低保补助3816元。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因突发情况致贫、返贫的困难群众给予及时有效的救助。

三、加大扶贫资金投入,规范资金管理使用

2016年,全市各类扶贫投入超过16.88亿元。其中市财政投入专项扶贫资金1.325亿元、投入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1.67亿元;旗区配套投入及整合涉农涉牧资金3.75亿元(配套1.1亿元,整合2.65亿元);发放金融扶贫贷款5.3亿元;社会帮扶投入2.63亿元(定点帮扶2.1亿元,村企共建等0.53亿元);中央和自治区专项扶贫资金投入2.21亿元。总体上,扶贫资金投入力度之大在历史上前所未有,有力确保了脱贫攻坚任务的全面完成。2017年,按照扶贫资金投入只增不减的原则,市本级财政安排扶贫专项资金13820万元,较上年增长4.3%;各旗区财政预算安排扶贫专项资金1.55亿元,较上年增长80%。

四、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凝聚脱贫攻坚合力

一是全面推进干部包联。市委、政府全面推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包联活动,建立了“领导包片、单位包村、干部包户”的扶贫包联机制,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市直属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包联嘎查村及干部帮扶贫困户工作的通知》(厅发〔2016〕16号),按照“帮扶到户、责任到人”责任制,组织各级干部采取“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等方式结对帮扶。每个单位帮扶1个嘎查村,市领导包扶4户贫困户,处级以上干部包扶3户以上贫困户,科级干部帮扶1户以上贫困户。充分发挥市领导的示范带头作用,37名市领导带头联系24个苏木乡镇、39个贫困嘎查村和130户贫困户。市、旗区两级共1214个机关企事业单位、18528名干部对全市735个嘎查村、5220户国家标准下贫困户和13593户市农村牧区低保标准线下低收入户实现了结对包联全覆盖。市扶贫办统一印制了《干部帮扶工作日记》和《扶贫知识问答》,开展了驻村第一书记全员培训,规范了全市驻村帮扶工作。帮扶责任人对贫困户一包到底,不脱贫不脱钩。帮扶责任人因人因户制定扶贫方案,采取针对性强的扶贫措施,帮扶工作成效显著。帮扶单位在基础设施建设、贫困户产业发展等方面,对嘎查村和贫困户进行大力帮扶。市、旗区两级帮扶部门全年累计投入资金20683万元,其中落实帮扶资金10043万元,引进项目投资10640万元。帮助新修道路1183公里,架设电网498公里,打井1021眼,开发水浇地2.4万亩,购置农机具627台,建设棚圈26.9万平米,购置牲畜6.9万头只,资助贫困学生223人,举办技能培训班109期4689人次,救助大病人口183人。

今年,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对部分市领导包联情况作了调整。进一步充实加强驻村工作队伍,新调整和充实市本级驻村干部和“第一书记”110人;目前,市、旗区两级帮扶部门累计投入帮扶资金3006万元(落实帮扶资金717万元、引进项目投资2289万元)。2016年至今,共落实帮扶资金23689万元。

二是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市工商联、扶贫办开展了“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开发行动,120家企业与106个嘎查村结对共建,70家企业与帮扶嘎查村签定了《民营企业精准帮扶村(嘎查)协议书》。共建企业将资本、技术与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劳动力资源以及土地等生产资料相结合,通过多种模式,推动贫困地区发展现代农牧业,建立了贫困户与企业的长效利益联结机制,保证了贫困人口持续稳定增收。村企共建企业共投入资金5306万元,重点在种养殖项目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为贫困户提供了支持和帮助。“10.17”扶贫日活动期间,市委、政府面向全社会发布了《鄂尔多斯市2016年扶贫日倡议书》,市扶贫办、工商联和市光彩会联合组织召开了“百企帮百村”脱贫攻坚座谈会,各旗区也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活动期间,企业和爱心人士共募捐善款123.4万元。加强社会扶贫对接平台建设,着力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扶贫需求与社会资源有效对接,在鄂尔多斯扶贫网新开通了“社会扶贫”板块,使社会扶贫资源对接更加方便。开通了微信公众账号“鄂尔多斯微扶贫”,及时发布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建立了“鄂尔多斯社会扶贫互联网捐助平台”,企业和爱心人士通过手机APP即可捐款,实现了贫困对象与扶贫项目精准对接。

五、严格退出标准程序,坚决杜绝数字脱贫

按照自治区的程序和标准,2016年10月份各旗区开展了退出自查自验工作,及时查找不足,及时整改完善;11月份各旗区全面启动退出程序。同时市委、政府对贫困户增收情况进行了抽验,根据抽查结果,明确了整改提高的具体举措。2016年11月20日,市委、政府印发了《鄂尔多斯市贫困退出实施办法》,市委办公厅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2016年市农村牧区低保标准下低收入人口增收工作验收及退出实施办法(试行)》,对照退出标准,目前退出验收工作已经全面完成。为了检验脱贫成效,确保退出精准,杜绝数字脱贫,2016年11月底至12月10日,对旗区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验收。4个考核组共对9个旗区的49个苏木乡镇227个嘎查村(13个贫困嘎查村)进行了抽样性考核验收;共深入535户国家标准下贫困户和256户市低保标准下低收入户进行了测算评估。通过测算和综合评估,各旗区被抽查的国家标准下贫困户,人均纯收入超过4000元,达到了“两不愁、三保障”的要求,全部稳定脱贫。杭锦旗达到贫困旗退出标准,21个自治区贫困村达到退出标准;市低保标准下低收入户人均纯收入全部实现增收20%以上。当前,全市国家标准线下贫困人口5220户13047人全部公示退出,建档立卡退出标注工作即将完成。21个自治区贫困嘎查村也已经完成了公告退出。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旗杭锦旗已通过市初审和自治区验收,具备了退出条件。

六、加大工作创新力度,构建扶贫长效机制

加大改革创新,着力完善扶贫体制机制。研究制定《关于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的指导意见》,建立“回头看”、“大走访”长效机制,加强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对构建经济组织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提出具体要求。印发《关于加强产业精准扶贫的指导意见》,金融扶贫“富农贷”和“强农贷”投放比例由旗区根据实际自行确定,不再规定发放比例;大力推广“支部+贫困户+”等多种合作模式,努力让贫困户获得持续稳定收入,对积极吸纳带动贫困户的各类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最高补助200万元,同时金融扶贫“强农贷”贷款和扶贫产业基金给予优先扶持。

在推进脱贫攻坚的过程中,不断创新扶贫方式,构建产业扶贫长效机制,逐步形成了“投母收羔”“土地认养”“牲畜托养”等脱贫增收模式,以及“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支部+公司+贫困户”等发展模式。伊金霍洛旗龙虎渠村通过“土地认养”的形式发展“幸福田园”,有效激发了农村经济活力,实现了农业增效、土地增值、贫困户增收。杭锦旗扶贫办投资产业化扶贫资金50万元,旗农牧局扶持合作社资金30万元,共计80万元。将锡尼镇四十里梁、胜利、阿门其地区的124户国家标准下贫困户和176户市低保标准下低收入户吸纳进合作社,由绿美公司通过养猪产业带动贫困户精准脱贫。达拉特旗扶贫办联合苏木乡镇政府、电商企业(羊煤土气网)和达拉特旗绿源蛮赖山养殖专业合作社,共同推进“合作社+贫困户+互联网”模式,利用扶贫专项资金40万元,新建苏木乡镇、嘎查村级电商服务站点10个,利用互联网电商平台把贫困户的农产品推广出去,搭建农村与城市消费者的供需链接,为贫困户增收创造条件。

在构建贫困人口利益联结机制方面,还探索形成了以财政扶贫资金、金融扶贫贷款、贫困户自筹入股合作社、龙头企业的“股份制带动模式”,如:伊金霍洛旗将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金融扶贫贷款等共86万元,为纳林希里村41户贫困户向当地种养殖合作社入股,每户贫困户年均分红4000元,有效解决了41户贫困户的脱贫增收问题。形成了以财政扶贫资金扶持嘎查村集体经济,再带动贫困户发展的“嘎查村经济带动模式”,如杭锦旗整合投入财政资金1770万元,扶持嘎查村集体经济项目34个,再通过“支部+贫困户”模式,将资金的60%折股量化到嘎查村贫困户,并动态管理,共覆盖贫困人口815户、2028人,预计年底可实现贫困人口人均分红增收600元。形成了以贫困地区优质绿色农畜产品、农牧业景观及人文景观等为依托的“旅游扶贫带动模式”,如伊金霍洛旗哈沙图村投入市级产业扶贫资金50万元,打造旅游扶贫产业,扶持33户贫困户发展蔬菜种植产业,实现人均增收1000元以上,将26名贫困人口纳入本村的农家乐、牧家乐餐饮服务和环境保洁队伍中,实现每人增加就业收入24000元左右。形成了以合作社带动贫困户生产发展,电子商务培育品牌和开拓市场,帮助贫困户拓宽增收渠道的“电商平台带动模式”,如达拉特旗通过合作社为贫困户免费提供鸡苗、保护价统一回收鸡蛋,再由羊煤土气公司电商平台对产品进行包装、品牌宣传推广和销售,在产品销售中应用农产品追溯系统,做到了优质优价,形成了“借鸡下蛋”电商平台带动模式,目前该模式销售额达70多万元,带动贫困户90户。2016年“借鸡下蛋”模式入选全国电商扶贫“双百”项目(“双百”项目就是在全国遴选100家实力强、信誉好、品牌佳的互联网企业发挥各自优势,聚合资源,推出100个电商扶贫精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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