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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屯昌一则社会新闻引发的探索

2017-08-15 09:17:43

原标题:屯昌抓住“105岁老人病重睡地铺”个案,举一反三,深入剖析体制机制短板——一则社会新闻引发的探索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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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公,最近身体怎么样?”“儿女有照料你吗?吃穿有保障吗?”近日,在屯昌县新兴镇沙田村一处民宅里,政府工作人员关切地询问78岁老人方家裕(化名)。方家裕开心地回答:“7个儿女都按照赡养协议照料我,也都按时给生活费。现在我不用担心自己的生活没有保障了。”

儿孙满堂是老年人向往的生活方式,但因家庭纠纷,一些老人却得不到儿女们的赡养。如今农村孝道式微,被儿女漠视、孤苦无依的老人们却不敢外扬家丑,选择忍气吞声。

4月至7月,屯昌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关注老人赡养问题”排查调解行动,一共有121户、206位老人与子女签了赡养协议书,其中112例协议书已完成司法确认,以法治推动道德建设。方家裕便是其中一个例子。

 从个案中寻找深层问题

4月15日,媒体报道称“屯昌105岁老人儿孙满堂处境凄凉,病重睡地铺”。该报道引起了省委主要领导的重视,要求屯昌县委予以关注,关心老人生活情况。

当天,屯昌县委就此事组织工作组,来到老人家中看望慰问、了解情况、协商沟通,并研究出六项救助安排。屯昌县委及时认真细致的工作得到了省委主要领导的肯定,并再次指示要依法对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进行有效教育,举一反三,使所有老年人老有所养、安享晚年。

老人赡养问题事关精神文明建设。今年6月,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强调,精神文明建设要紧紧围绕提升人的文明素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按照八点要求,加强思想道德文化建设,争做文明海南人,把法律意识、规则意识、秩序意识内化为日常的文明行为习惯。

“省委主要领导的批示指出了我们老龄工作的漏洞,特别是社会治理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存在的不足。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为我们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深刻领会省委刘赐贵书记关于以孝老爱亲的道德教化来提升全社会文明素质、道德水平,依法教育来发挥法治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的观点和要求,强化体制机制创新,推进社会管理治理服务上水平。”屯昌县委书记田志强说。

屯昌坚决贯彻落实省委要求,举一反三,将“一个老人”扩大到“所有老人”,从老人群体扩大到所有优待群体,深入剖析体制机制短板。结合百日大研讨大行动,屯昌县委层层剖析,从个案中寻找普遍性问题,寻找出深层次问题。

由屯昌县人民法院、司法局、民政局及乡镇、村组成的工作组,在深入细致排查调解中,发现这类违法事件之所以少为人知是因为,“受到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影响,老人不愿也不敢主动维权。”屯城镇司法所所长许环友说。

从法治中寻找道德支撑

屯昌县乌坡镇87岁老人符兰芝(化名)也在政府人员的引导下,和子女签下了赡养协议书。她说,虽然协议书只有薄薄几张纸,却给了她满满的安全感。在这份赡养协议书上,明确规定了日常照料、赡养费用、住房和医疗保障等子女赡养义务,并经过司法确认,有强制执行力。

“以前没有法律意识,只觉得子女不赡养只是不孝。别人告诉我可以去法院维权,但和子女对簿公堂,说出去不好听……”符兰芝的矛盾心情,可谓大部分情势相似的农村老人的心理写照。

如何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发挥效力,引起了大家的思考。“老人不愿意走进法院,我们就应该走近老人。”屯昌县人民法院院长苏志辉说。为此屯昌县人民法院召开了专题研讨会,大家一致认为要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延伸审判职能,和相关职能部门一起,对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进行法律释明和批评教育,督促引导其与老年人签订赡养协议,法院再对赡养协议予以司法确认。

协议签订工作,并非一帆风顺。“赡养父母是自家的事,凭什么要我们签约?”屯城镇居民王东明(化名)最初对签订协议十分抵触。工作组一次次家访,不断教育引导、释明法律,让王东明逐渐从抵触转为理解,并主动要求签约。

而这三个月的调查排解行动在社会上也引起了广泛关注。“在这过程中,村民关于赡养老人的法律意识从无到有。”乌坡镇南东村党支部书记庞开忠说,村中一些年轻人还主动借阅赡养协议,了解子女赡养义务。

从机制中寻找长效常效

“集中排查调解是临时性的,功夫还得在日常。”屯昌民政局局长方冠第说,之前屯昌老龄工作体系比较薄弱,全县60岁以上的老人有3.7万人,但是设在民政局的老龄办仅有一名工作人员,各乡镇没有老龄工作机构。

屯昌县委从建立健全体制机制着手,以县老龄委牵头,发挥协调作用,在全县8个乡镇增设镇老龄办,在124个村(社区)成立老龄工作组。同时,完善镇、村两级涉老纠纷调解工作机制,镇以老龄办为主体、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员为骨干,村(社区)级以老龄小组为主体、村人民调解员和村民政小组长为骨干。从而,强化了基层组织在社会管理治理方面的作用,畅通了基层组织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屯昌还开展了12场维护老年人权益工作专题培训,让数百名基层工作人员,增强了法律意识,增加了法律知识。

屯昌还建立了高龄、空巢、散居特困等三类特殊老年人的老人档案,开展“二个一”关爱老人活动,即对三类特殊老年人镇包点村干部每月“一上门”,村级老龄工作组每周“一登门”,确保及时掌握每一位老人的情况。

从老年人权益延伸到其他优待群体,屯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优待群体社会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全力加强优待群体的社会服务管理工作,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升社会管理治理工作水平,营造敬老爱幼、扶弱助残、公平正义、法治文明的社会氛围。(来源: 海南日报 作者:况昌勋 邓钰 唐咪咪 通讯员邓积钊)

责任编辑:杨俊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