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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奎明:普惠金融发展需要理论、制度和实践创新

2017-05-10 09:37:00

新华丝路网海口5月9日电(曾文君)“普惠金融看似很难,但只要做一个有良知的银行从业者,本着问题导向,坚持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普惠金融其实并不难。”近日,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副书记、主任陈奎明在“上海研究院·智库大讲堂”第二讲上表示,农户应该是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之一,普惠金融要解决机会平等、可持续发展两大问题,解决办法包括金融教育、构建基于借款人守约的诚信奖励金制度、建立一系列制度让金融机构自身和信贷人员讲诚信。

“上海研究院·智库大讲堂”第二讲题为“创新背景下的普惠金融”,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研究院主办,中国金融信息中心、麦子金服承办,在大讲堂上,陈奎明发表题为“海南农村信用社的普惠金融实践”的主旨演讲。

陈奎明认为,农户应该是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之一。中国农户数量近两亿,农户小贷问题的解决对于其他普惠金融服务对象来说有借鉴意义,目前农户小贷存在贷款手续复杂、周期长、需要找“关系”三个问题。

陈奎明指出,发展普惠金融,一要解决机会平等问题。应走金融民主化的道路,让农民与金融机构真正站在平等的位置上,有限剥夺金融机构的信贷审批权。海南通过限制金融机构、信贷人员的权利,规定不得拒绝符合“四有四无”的农户向信用社贷款,拒绝就会受到惩罚,甚至开除,有效破解了普惠金融的机会平等问题,大大提高了普惠金融的覆盖率、可得性,提升了农民满意度。其中,“四有”指有勤劳致富的意愿、有适当的劳动能力、有固定的住所、贷款有合法的用途,“四无”指无四个负面清单,即无赌博的恶习、吸毒的恶习、恶意的拖欠记录、严重的故意犯罪记录。

二要解决可持续发展问题。农户小贷的特点是户数多,金额小,成本高,无抵押,风险大。可持续发展问题的本质是风险控制、科学定价问题。海南的实践证明,农户小额贷款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几乎没有市场风险。面对信用风险问题,陈奎明提出了四种解决办法。

第一,做好金融教育。加大对农户金融知识普及和诚信教育,有助于提高农民金融素养,解决农民融资难题,改善农民收入状况,实现农村金融包容式发展。海南省农村信用社把“培育农民讲诚信”列入贷款的必经程序,将其看成是比“抵押品”更重要的管理流程,将其制度化、程序化,要求首次借款的农户接受农村信用社信贷技术员5天的金融知识培训,培训内容除宣讲信用社资金来源,金融机构贷款与政府救助款的区别,贷款手续,利率计算,按约还款的好处等,还提供特色化培训内容,把诚信文化渗透到农民生产生活,让诚信文化根植于农民内心,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诚实守信、利己利他”的社会氛围。做好普惠金融对象的金融教育是我们金融机构的职责所在。

第二,构建基于借款人守约的诚信奖励金制度,把贷款利率的定价权交给贷款农户。为构建良好的地方诚信环境,海南农信社探索设立了一套社会诚信培育机制,给农户贷款,每一万块钱月利息为12%,年利率为14.4%,如果这个农户每个月20号他的账上都有120块钱,我们将退给这个农户3.9%的诚信奖励金,鼓励农民朋友讲诚信,守约定。对于月底还款的农户,我们称为客观违约,客观违约的实收利息从8.1%上升到9.9%,而跨月拖欠的农户,实收利息都是12%。这一套机制在十年来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我们98%以上的农户会自动还款,不需要催息。

第三,建立一系列制度让金融机构自身和信贷人员讲诚信。海南省农村信用社在开展农户小额贷款的实践中,建立了基于金融机构自身和信贷人员讲诚信的贷款赔偿准备金和信贷奖惩金制度。该项制度要求自愿参与贷款营销的信贷人员均应向农村信用社交纳一定额度的贷款赔偿准备金,并承诺一旦贷款出现损失,优先用交纳的赔偿准备金赔偿贷款损失。交纳贷款赔偿金的信贷人员均可在贷款本息全额收回后,比照利息收入的一定比例获得信贷奖励,并推行与信贷风险延迟相匹配的延期支付制度。这不仅增强了信贷人员的责任心,而且强化了信贷人员的诚信自律行为,从机制上防治了收受“好处费”等腐败行为。以诚信滋养诚信,提升了信贷人员服务质量,提升了金融机构服务形象,形成了良性互动的诚信氛围。

第四,做好科学定价。海南省政府在普惠金融的实践中,一方面对全省农民小额贷款按不低于5%的贴息率给予财政贴息,很多财政条件比较好的市县实现了100%贴息,降低了农民的成本负担。另一方面,政府还给发放农户小额贷款的金融机构0.5%的经费补贴和1.5%的风险补偿金,以提高了金融机构的积极性。

责编: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