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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50条”助推兰州市科技创新发展

来源:兰州日报 2017-04-21 15:37:59

为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破解制约科技创新发展的障碍和约束,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和潜力,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4月20日召开的全市科技奖励大会上印发了《兰州市“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兰州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兰州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3个重要文件,从多方面推进兰州科技创新发展进程,可以预见的是,未来兰州科技创新发展将步入“快车道”。

兰州出台“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

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根据兰州实际情况,此次科技大会上出台了《兰州市“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主要从环境与需求、思路与目标、重点支持的科技创新工程和重大项目、发挥科技优势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通过科技创新持续提高民生科技水平、壮大发展科技服务业、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兰白科技创新实验区建设、通过科技引领培育壮大区域发展新增长级以及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等十个方面对“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进行了论述。

据了解,“十三五”期间兰州科技发展主要指标是: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6%以上,科学技术财政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2.0%,有研发机构的工业企业占比2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1.3%以上,每万名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达到180人,高新技术企业数达到300家以上,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件,PCT(专利合作条约)国际申请量达到20件以上,全市年技术市场成交合同金额达到70亿元以上,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5%以上,万元GDP综合能耗降低12%,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8.0%以上。

“黄金50条”激发兰州科技创新活力

当天最受关注的要数《兰州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该《措施》从构建开放合作创新体系、培育科技创新主体、扶持创新创业人才队伍、优化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完善科研项目资金管理、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等六个方面制定了促进科技创新措施50条。这将成为激发兰州市创新活力、释放创新动力、提升创新效率的“黄金50条”。

《措施》第一部分关于构建开放合作创新体系共7条,提出了国际国内合作、军民协同创新和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等方面优惠奖励政策,比如对企业研发机构研发获得自主知识产权且进入中试、试制、试运行和推广阶段的研发项目,按照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以事前立项、分阶段拨付的方式给予资助;第二部分关于培育科技创新主体共6条,提出了支持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实施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支持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等相关优惠政策,例如对符合加计扣除政策,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研发项目,经审核后,按研究开发实际投入,予以一定比例、最高200万元的事后支持;第三部分关于扶持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共11条,该部分主要从扶持大学生创业、提升全市创新创业能力培训、支持引进人才创新等方面强化科技创新团队建设,例如对市委、市政府认定的急需紧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一次性给予60万元的安家补贴;第四部分关于优化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共8条,明确了创新企业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相关优惠政策,比如对转化基地的科研成果经过中试、试制、应用推广并取得国家重点新产品或获得生产批号进入产业化批量生产的,单个不超过50万元给予一次性经费资助;第五部分关于完善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共5条,明确了简化科研项目预算编制、间接费用比重、劳务费开支范围、结转结余资金留用处理和横向经费管理等方面若干政策规定,该部分主要是减轻科研人员在经费报销等方面的工作,目的是要让科研人员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科技创新中,比如明确市级科研项目劳务费开支范围,不设比例限制,参与项目研究开发的、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工作人员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均可开支劳务费;第六部分关于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共13条,明确了从金融、财政、税收等多角度鼓励扶持科技创新主体积极开展创业创新方面的若干优惠政策,减少科技创新中设备采购的流程、减少涉及科技创新的相关税负、降低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费用,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比如允许市属各国有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在兰州创业。

三年内将培育100家科技小巨人企业

此外,针对科技型企业发展遇到的种种问题,兰州专门出台了《兰州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中提到,兰州将从今年开始实施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行动,以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为主线,以深化科技创新改革为动力,以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为核心,围绕兰州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培育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市场前景好,年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和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科技小巨人企业,并带动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集群式发展,着力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发展规模和质量效益。在此期间,以打造科技小巨人企业为重点,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三位一体的创新型科技企业培育梯队,针对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出具体工作措施。

《方案》要求,到2019年,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达到30家,科技小巨人企业达到100家,销售收入200亿元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达到280家,科技小巨人企业销售收入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10%;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达到1万家以上,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平均达到3%,专利申请量占全市总量达到30%以上。支持、培育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各类创新平台总数100个以上,形成技术水平和市场影响力明显优于行业同类产品的新产品100个以上。